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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法规_What Is Regulation A

什么是A类法规?

根据美国证券法,任何证券的发行或销售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或符合某些豁免条款。

A类法规是1933年证券法所设立的一项豁免注册要求,适用于证券的公开发行。利用这一豁免的公司在与必须全面注册的公司相比,享有显著的优势。

然而,A类法规根据公司的规模设有不同等级,公司仍需向SEC提交发行声明。此外,发行还必须向买方提供与注册发行类似的文件。

关键要点

  • A类法规是一项豁免SEC注册要求的法规,适用于证券的公开发行。
  • 2015年,A类法规进行了更新,允许公司在两个不同的等级下产生收入,代表两种不同类型的投资。
  • 在第一等级(最大2000万美元)的情况下,公司没有持续的报告要求,但必须就发行的最终状态发布报告。
  • 在第二等级(最高7500万美元)的情况下,公司需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交持续报告,包括最终状态。

理解A类法规

通常,A类法规提供的优势弥补了严格的文档要求。此豁免提供的优势包括无需审核的简化财务报表、三种可能的格式选项以安排发行通函,以及在公司股东超过500人或资产超过1000万美元之前,无需提供交易法报告。

2015年对A类法规的更新使公司能够在两个不同的等级下获得收入。对于希望购买利用A类法规出售的证券的投资者来说,了解证券所处的等级至关重要。

每家公司必须在其披露文件或发行通函的封面上注明证券所属的等级。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这两个等级代表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投资。

A类法规:第一等级与第二等级

利用A类豁免的公司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等级出售其证券,每个等级都有其特定要求。然而,在两个等级下,发行人都必须向SEC提交发行声明,包括作为投资者披露文件的发行通函。[1]

在第一等级下,公司允许在12个月内提供最多2000万美元的证券。

发行公司还必须向SEC提交发行声明,这些声明需要得到公司计划出售证券的州监管机构的资格认可。

不过,第一等级的公司没有持续报告要求,但必须就发行的最终状态发布报告。

在第二等级下,公司可以在12个月内提供最多7500万美元的证券。

在第二等级下发行证券的公司需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交持续报告,包括最终状态。

然而,第二等级的发行人不需要向州证券监管机构注册或认证其发行,但仍必须向SEC提交其发行材料。

第二等级的发行还有额外要求,例如对非合格投资者在第二等级证券中的投资金额有一定限制。[1]

参考文献

[1]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Regulation A." Accessed Oct. 10, 2021.